孔子 一个阴魂不散的千年妖怪
孔子 一个阴魂不散的千年妖怪
孔子一个阴魂不散的千年妖怪
林海峰
于丹之流从知识和学术的角度,介绍孔子,原本无可厚非,但是,因此却引发了一个宣传孔子的热潮,于是,一个阴魂不散的千年妖怪,又开始活跃在改革开放的中国上空。
在中国,懂得法律的人很少,多数人民从小到大都没有看过宪法。即使是律师和法官,以及政府官员,在处理各种法律事物的时候,都常有因为人情而违反法律的现象。所谓人情,就是指人们心中各自另外执行一套法律!
走在马路上,人们随意地违反交通规则,家庭中,父母随意地干涉孩子的生活,甚至暴力解决。夫妻之间,经常相互侵犯而不能够彼此尊重。这一切的发生,都和这个叫做孔子的人物有关。难怪在民国时期,许多进步青年想要革命,打倒“孔家店”。在新中国之初,“批孔”成为一种运动。
孔子何人?何以几千年的伟大中华,却被无端贴了一个孔子的标签,以至外国人甚至以为,中国的文化,就是孔子的文化,以为中国的精神就是孔子思想。其实孔子,只是个失败的政客,把自己在当时未被采纳的想法,通过教学,得以流传,本身只是个很普通的人,也无特别的错误或者贡献,却被历届封建君主,包装起来,成了一部特殊的,皇帝用来控制民间的法律,成为中国人的所谓道德思想。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里,孔子思想就是道德典范,就是超越法律的法律。
而对于今天开放、进步、自由的社会,这一部超越法律的道德思想,却成为人们违反法律,侵犯人权的罪魁祸首。更是造成无数的人们,压力重重,矛盾重重,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的关键。因为,孔子思想的存在,使中国社会的法律不受尊重,人们尊重的是孔子的道德规范,而很少人愿意檫亮眼睛看清楚,这些道德规范中,有许多都与法律冲突。
实际上,孔子正是导致现代社会犯罪的罪魁祸首。一个远超过拉登的恐怖分子。拉登,发动911事件,而孔子,却让十几亿中国人,以及世界的华人,都被控制在他的思想下,更因为这样的思想,而严重地影响了生存的质量与社会的和谐。
孔子思想最可怕的后果,是使中国一直存在两套宪法,一套是人民的宪法,国家的宪法,是一切法律的基础。这一部宪法,中国人很少了解其内容,也不知道该遵守什么,维护什么,在任何人生阶段,中国公民,都很少能够有机会听到宪法对他们是如何保护,他们应该如何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。
另一套宪法,则是真正被彻底贯彻执行了的宪法,从中国人一出生开始,就开始经由父母和长辈那里获得各种内容,那些长辈在宣布其内容的时候,俨然就象在宣布一部宪法,而长辈们,则扮演着法官的角色!这部超越了法律,像阴魂般的千年怪物,被冠以道德的外衣,执行着孔子时代的法律,行使于当今科技发达的新社会,象封建君主一般,限制着人民的思想、自由、和创造。
“孩子,要听妈妈的话哦!”“上学,要听老师的话哦!”“要听哥哥的话哦!”“怎么可以和大人顶嘴!”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别插嘴!”这些所谓的:“尊老爱幼”背后的思想,正是孔子的法律: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!官员要侵犯人民,人民不得不被侵犯。父子尊卑,男尊女卑,这些比法律还大的道德,从中国人一出生,就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法律。许多的人,敢于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,却不敢违背父母,宁可生活痛苦,也不敢面对离婚所带来的压力,忍受着,忍受着,因为,这是孔子教的美德。
孩子与父母,是平等的。父母无权对儿女大呼小叫(在英国,这样的父母立刻会被投诉,并且被警察局带走接受教育),官员和警察要尊重人民,不可以随意呼喝,丈夫对妻子,不可以干涉自由,不可以暴力威胁,这些,早就是任何一个有法律的国家,都必须尊重的原则。而在中国,有孔老二做帮主,人们听他的,不听法律的,也不知道法律写了什么?
所以,有很多法盲。当父亲拿起竹鞭,老师拿起棍子决定让孩子服从,并成为听话的孩子的时候,他们不知道,他们已经触犯法律,他们站在那里,拿着权利的法杖,如同末代王朝的君主,显示他们的威严,他们之所以在一个法制的国家里,敢于藐视法律的存在,是因为,背后有孔子在撑腰,而群众,竟然非常理解这样的行为,因为,他们也是孔子的帮派的。
黑帮之所以成为黑帮,是因为可以获取一般民众所没有的权利,而黑帮教育帮众的方式,与孔子的教育完全一致:服从!许多的丈夫,始终把妻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,许多男人,追女人的时候,乖得像条狗,甜得像坛蜜,而一旦被命名为:“男朋友”,就如同成了君主皇帝一般,开始行使权利,开始约束、要求、限制女性与别人交往的自由,而女性,也多半乖乖地服从,认命,委屈!这些故事,发生在每个城市、乡村,并时常因此,而引发各种暴力事件。
如今的中国,正遭遇着一场巨大的冲突,那就是人们对法律所赋予的自由的向往,和对孔子道德大棒的恐惧。孩子被逼读书,最终跳楼自杀,被轻易地理解为管教过于严格,方法不对!却没有人认为这是令人发指的对法律的侵犯!因为孔子这个帮主赋予父母可以妄为的权利,孩子必须听话的法律!
孔子思想的存在,是阻碍民主与人权的根本原因,因为,孔子的思想,被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演变成为压制和控制人民行为的锁链,如同一座巨大的山,压在人民的心头。其典型的思维模式,更造就了各种犯罪和侵犯行为的发生!更造就无数的中国民众,携带着奴性!
对君主的尊重思想,被延伸到对政府、官员的服从!使人民不敢行使自己的权利,面对官员、政府、警察、工商、税务的无礼侵犯,人们不但不敢反抗,还尽力讨好、贿赂,使民主政治难以实现,公民的权利无法伸张。
中国的人权问题,并不是政府的问题,而是在民间社会存在的普遍思想,孔子让人民愿意被欺负,让有权利的人理直气壮地欺负弱小,让弱小的人民学习服从和忍让,这些病态的,千年腐烂的思想,如今被人捧做宝贝在宣扬,称之为美德,称之为中国文化!
这样的文化,让世界大大小小的列强跑到中国拉屎拉尿,让日本军队顺利地屠杀了整个南京,而今,还有人想要树起这个腐烂的疽肉,挂在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大门上,顶礼膜拜!
孔子思想导致人们不害怕法律制裁而惧怕道德批判,使中国到处都是私立的道德法庭:学校教师随意侮辱学生,任意收取费用,甚至有老师敢于大批强奸侵犯中、小学生,骨子里,都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这么做!医院对待病人,如同对待犯人,警察呼喝市民,如同对待小偷!工商局、税务局出门,如同衙门上街!家家户户,时常在夜里,彼此争吵,大讲道理而不惜彼此伤害、辱骂,似乎有道理就有权利!许多人,为了成为胜利的,有道理的这一方,而不惜大打出手,置法律于不顾,各自都在争权力。
中国人对权利的无上尊重和热爱,全部拜孔子所赐予,权利之所以高于法律,***、***之所以不止,均与孔子有关,正是这个千年老妖,让人们习惯了从小就尊重权威,服从权威而缺乏主见和创造力!很多人的一生,都在为能够成为权威而奋斗。一旦获得权利,就忘记了法律的存在,享受权利所受的尊重。
孔子思想的流毒,导致各种矛盾冲突不断。人民暗自下工夫,占领大大小小的权利,而不顾法律的存在。那些嚣张的门卫、保安、车站管理员、列车长、收发室老头、街道办事处主任、城管、交警、企业老板、甚至公交车司机,地铁口服务员身上,多数都流着孔子帮派的毒血液,只要手中有点权利,就忘记法律,就胆大妄为,就随时侵犯或者嘲笑公民的权益,享受着孔子要求的尊敬!
孔子是封建社会的代表,是当时社会缺乏法律的情况,用来作为法律来实施的,粗糙的封建社会约定。当社会进入法制时代,这样过时的“伪法律”就应该彻底废除,成为历史研究的一段文献,而非国家道德——凌驾于法律之上的,导致人们藐视法律的根源。
一个国家,只有一套法律,不能够人人各自讲道理,讲赢了,有权利的,就是法律。孔子本身没有对错,而经过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加工,孔子成了帮派的帮主,孔子思想,成了帮规,人民成了小喽喽,拿来牺牲,拿来涮!
孔子死了,是人!不死,就是妖。人是正常人,妖就会祸害社会。几千年前服务于 旧世界的旧规则,应该永远留在历史博物馆。新中国需要的是人人相互尊重,各自享有受法律保护下的自由,只有全中国人民清醒这一点,政府才不至于随意行使权利,人民才不至于相互争斗,夫妻、父子母女才能够和谐共处,国家才能够有和谐社会。把人们心中的那一部各自的法律废除,让全社会共同尊重一套国家法律,中国才能够真正强大,中国人,才能够真正获得世界的尊重。
林海峰
于丹之流从知识和学术的角度,介绍孔子,原本无可厚非,但是,因此却引发了一个宣传孔子的热潮,于是,一个阴魂不散的千年妖怪,又开始活跃在改革开放的中国上空。
在中国,懂得法律的人很少,多数人民从小到大都没有看过宪法。即使是律师和法官,以及政府官员,在处理各种法律事物的时候,都常有因为人情而违反法律的现象。所谓人情,就是指人们心中各自另外执行一套法律!
走在马路上,人们随意地违反交通规则,家庭中,父母随意地干涉孩子的生活,甚至暴力解决。夫妻之间,经常相互侵犯而不能够彼此尊重。这一切的发生,都和这个叫做孔子的人物有关。难怪在民国时期,许多进步青年想要革命,打倒“孔家店”。在新中国之初,“批孔”成为一种运动。
孔子何人?何以几千年的伟大中华,却被无端贴了一个孔子的标签,以至外国人甚至以为,中国的文化,就是孔子的文化,以为中国的精神就是孔子思想。其实孔子,只是个失败的政客,把自己在当时未被采纳的想法,通过教学,得以流传,本身只是个很普通的人,也无特别的错误或者贡献,却被历届封建君主,包装起来,成了一部特殊的,皇帝用来控制民间的法律,成为中国人的所谓道德思想。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里,孔子思想就是道德典范,就是超越法律的法律。
而对于今天开放、进步、自由的社会,这一部超越法律的道德思想,却成为人们违反法律,侵犯人权的罪魁祸首。更是造成无数的人们,压力重重,矛盾重重,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的关键。因为,孔子思想的存在,使中国社会的法律不受尊重,人们尊重的是孔子的道德规范,而很少人愿意檫亮眼睛看清楚,这些道德规范中,有许多都与法律冲突。
实际上,孔子正是导致现代社会犯罪的罪魁祸首。一个远超过拉登的恐怖分子。拉登,发动911事件,而孔子,却让十几亿中国人,以及世界的华人,都被控制在他的思想下,更因为这样的思想,而严重地影响了生存的质量与社会的和谐。
孔子思想最可怕的后果,是使中国一直存在两套宪法,一套是人民的宪法,国家的宪法,是一切法律的基础。这一部宪法,中国人很少了解其内容,也不知道该遵守什么,维护什么,在任何人生阶段,中国公民,都很少能够有机会听到宪法对他们是如何保护,他们应该如何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。
另一套宪法,则是真正被彻底贯彻执行了的宪法,从中国人一出生开始,就开始经由父母和长辈那里获得各种内容,那些长辈在宣布其内容的时候,俨然就象在宣布一部宪法,而长辈们,则扮演着法官的角色!这部超越了法律,像阴魂般的千年怪物,被冠以道德的外衣,执行着孔子时代的法律,行使于当今科技发达的新社会,象封建君主一般,限制着人民的思想、自由、和创造。
“孩子,要听妈妈的话哦!”“上学,要听老师的话哦!”“要听哥哥的话哦!”“怎么可以和大人顶嘴!”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别插嘴!”这些所谓的:“尊老爱幼”背后的思想,正是孔子的法律: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!官员要侵犯人民,人民不得不被侵犯。父子尊卑,男尊女卑,这些比法律还大的道德,从中国人一出生,就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法律。许多的人,敢于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,却不敢违背父母,宁可生活痛苦,也不敢面对离婚所带来的压力,忍受着,忍受着,因为,这是孔子教的美德。
孩子与父母,是平等的。父母无权对儿女大呼小叫(在英国,这样的父母立刻会被投诉,并且被警察局带走接受教育),官员和警察要尊重人民,不可以随意呼喝,丈夫对妻子,不可以干涉自由,不可以暴力威胁,这些,早就是任何一个有法律的国家,都必须尊重的原则。而在中国,有孔老二做帮主,人们听他的,不听法律的,也不知道法律写了什么?
所以,有很多法盲。当父亲拿起竹鞭,老师拿起棍子决定让孩子服从,并成为听话的孩子的时候,他们不知道,他们已经触犯法律,他们站在那里,拿着权利的法杖,如同末代王朝的君主,显示他们的威严,他们之所以在一个法制的国家里,敢于藐视法律的存在,是因为,背后有孔子在撑腰,而群众,竟然非常理解这样的行为,因为,他们也是孔子的帮派的。
黑帮之所以成为黑帮,是因为可以获取一般民众所没有的权利,而黑帮教育帮众的方式,与孔子的教育完全一致:服从!许多的丈夫,始终把妻子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,许多男人,追女人的时候,乖得像条狗,甜得像坛蜜,而一旦被命名为:“男朋友”,就如同成了君主皇帝一般,开始行使权利,开始约束、要求、限制女性与别人交往的自由,而女性,也多半乖乖地服从,认命,委屈!这些故事,发生在每个城市、乡村,并时常因此,而引发各种暴力事件。
如今的中国,正遭遇着一场巨大的冲突,那就是人们对法律所赋予的自由的向往,和对孔子道德大棒的恐惧。孩子被逼读书,最终跳楼自杀,被轻易地理解为管教过于严格,方法不对!却没有人认为这是令人发指的对法律的侵犯!因为孔子这个帮主赋予父母可以妄为的权利,孩子必须听话的法律!
孔子思想的存在,是阻碍民主与人权的根本原因,因为,孔子的思想,被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演变成为压制和控制人民行为的锁链,如同一座巨大的山,压在人民的心头。其典型的思维模式,更造就了各种犯罪和侵犯行为的发生!更造就无数的中国民众,携带着奴性!
对君主的尊重思想,被延伸到对政府、官员的服从!使人民不敢行使自己的权利,面对官员、政府、警察、工商、税务的无礼侵犯,人们不但不敢反抗,还尽力讨好、贿赂,使民主政治难以实现,公民的权利无法伸张。
中国的人权问题,并不是政府的问题,而是在民间社会存在的普遍思想,孔子让人民愿意被欺负,让有权利的人理直气壮地欺负弱小,让弱小的人民学习服从和忍让,这些病态的,千年腐烂的思想,如今被人捧做宝贝在宣扬,称之为美德,称之为中国文化!
这样的文化,让世界大大小小的列强跑到中国拉屎拉尿,让日本军队顺利地屠杀了整个南京,而今,还有人想要树起这个腐烂的疽肉,挂在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大门上,顶礼膜拜!
孔子思想导致人们不害怕法律制裁而惧怕道德批判,使中国到处都是私立的道德法庭:学校教师随意侮辱学生,任意收取费用,甚至有老师敢于大批强奸侵犯中、小学生,骨子里,都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这么做!医院对待病人,如同对待犯人,警察呼喝市民,如同对待小偷!工商局、税务局出门,如同衙门上街!家家户户,时常在夜里,彼此争吵,大讲道理而不惜彼此伤害、辱骂,似乎有道理就有权利!许多人,为了成为胜利的,有道理的这一方,而不惜大打出手,置法律于不顾,各自都在争权力。
中国人对权利的无上尊重和热爱,全部拜孔子所赐予,权利之所以高于法律,***、***之所以不止,均与孔子有关,正是这个千年老妖,让人们习惯了从小就尊重权威,服从权威而缺乏主见和创造力!很多人的一生,都在为能够成为权威而奋斗。一旦获得权利,就忘记了法律的存在,享受权利所受的尊重。
孔子思想的流毒,导致各种矛盾冲突不断。人民暗自下工夫,占领大大小小的权利,而不顾法律的存在。那些嚣张的门卫、保安、车站管理员、列车长、收发室老头、街道办事处主任、城管、交警、企业老板、甚至公交车司机,地铁口服务员身上,多数都流着孔子帮派的毒血液,只要手中有点权利,就忘记法律,就胆大妄为,就随时侵犯或者嘲笑公民的权益,享受着孔子要求的尊敬!
孔子是封建社会的代表,是当时社会缺乏法律的情况,用来作为法律来实施的,粗糙的封建社会约定。当社会进入法制时代,这样过时的“伪法律”就应该彻底废除,成为历史研究的一段文献,而非国家道德——凌驾于法律之上的,导致人们藐视法律的根源。
一个国家,只有一套法律,不能够人人各自讲道理,讲赢了,有权利的,就是法律。孔子本身没有对错,而经过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加工,孔子成了帮派的帮主,孔子思想,成了帮规,人民成了小喽喽,拿来牺牲,拿来涮!
孔子死了,是人!不死,就是妖。人是正常人,妖就会祸害社会。几千年前服务于 旧世界的旧规则,应该永远留在历史博物馆。新中国需要的是人人相互尊重,各自享有受法律保护下的自由,只有全中国人民清醒这一点,政府才不至于随意行使权利,人民才不至于相互争斗,夫妻、父子母女才能够和谐共处,国家才能够有和谐社会。把人们心中的那一部各自的法律废除,让全社会共同尊重一套国家法律,中国才能够真正强大,中国人,才能够真正获得世界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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